(四)市场支持。鼓励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借助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渝洽会等平台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优先安排其参加国内外的国际性、区域性具有影响力的展览展销会、贸易洽谈会等经贸活动,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以及相关名牌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人才支持。充分发挥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市级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1000名以上企业高层管理者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1万名以上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各项知识更新、提高能力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市与区县(自治县)联动的形式,组织10万名以上企业技术工人参加提高操作水平和技术等级的岗位技能培训。优先向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提供订单培训,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职工队伍素质。
(六)用地支持。全市各类工业园区要优先吸纳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入驻,加大都市工业园(楼宇)、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力度,高效配置各类资源,为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各区县(自治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地指标满足纳入“万户成长工程”的企业用地需求。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协调机制。
建立完善重庆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商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投资和创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和“万户成长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万户成长工程”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按照“万户成长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的工作目标,作好分解落实,建立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动态,为促进其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督查措施。
将纳入“万户成长工程”企业的培育与扶持工作作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并对“万户成长工程”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有关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