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1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冀建市〔2012〕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1]581号)要求,为了做好我省2011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组织好本地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资质企业的统计工作。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网上的注册人员数据库和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与汇总,确保全面、真实和准确,务于2012年3月10日前,用A3纸打印出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请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登陆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1年本企业各项统计数据,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用A4纸打印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相关业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资料,务于2012年2月底前报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部门审核。如果审核中被发现数据有错误,企业应在网上修改后重新打印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