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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环办〔2012〕101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及民办各学校: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环境意识,提高中小学生环境道德素质,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实现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我市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活动。现将《2012年郑州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2012年郑州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和《郑州市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年)》精神,以《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郑州都市区,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的目标,以创建生态城市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环境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环境意识,建立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在师生中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环境保护,教育为本。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是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奠基工程。强化基础阶段环境教育,在相关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的内容,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环境教育课堂。将环境教育课程纳入地方课程,按照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含地方课程、环保培训、讲座及环保实践活动)的标准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确保我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要求。继续做好各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创新环境教育模式,将环境知识和环保意识作为学生素质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环境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进程,逐步形成“幼儿教育有活动、基础教育进课程”的环境教育体系。

  三、活动安排

  在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省环保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为使我市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开展得富有成效,2012年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

  1.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

  新创工作:继续开展郑州市“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发展新创学校。每县(市、区)限申报1所,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及民办学校共3所。

  复审工作:本年度复审对象为2009年度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名单见附件4),复审将采取学校创建材料集中查阅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复审合格者与新创建学校一并命名表彰。

  创建时间及实施安排:

  (1)创建时间:2012年5月-2012年9月

  (2)实施安排:

  动员实施(2012年6月-2012年9月):各创建单位制定创建计划,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创建动员,对照“绿色学校”创建考评细则(可登陆郑州市环保局网站www.zzepb.gov.cn下载)开展创建工作。

  初评上报(2012年10月):2012年10月26日前各新创及复审学校对照绿色学校考评细则进行总结自评,填写《郑州市“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复审)申报表》(申请表可登陆郑州市环保局网站www.zzepb.gov.cn“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申请表A3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三份),市直学校直接报至郑州市教育局宣传外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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