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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和《办理高级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以外,其它材料按目录顺序连同目录单一并装订成册,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张贴上墙进行公示。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发现申报人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准其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同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三)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年限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至到2011年底;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底。

  (四)2012年5月31日前,各单位统一将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71-6945779

  联系人:郭心语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单  位
  姓  名
  拟聘职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见习期满初次聘任(任命)专业技术职务使用。 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核认可。
  2、一律用钢笔和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出 生 地

民  族

政治面貌

工资标准

/

身体状况

最高学历

毕(肄、结)时间

学  校

专  业

学 制

学 位

自动化

外 语 程 度

参加学术团体及社会兼职情况

主  要  学  习  经  历

 

         

有何

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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