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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意见

  (二)基本原则。1.四级联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四级都要广泛动员,明确责任,积极行动。2.综合带动。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载体,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3.全面覆盖。各级各单位、广大干部都要参与此项活动,贫困县都要有省级领导联系,贫困村都要有单位联系,特困户都要有干部联系。4.务求实效。因村因户制宜,尽心尽力而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5.长期坚持。立足“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三)主要任务。1.宣传政策。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协调、督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得到深入贯彻落实。2.反映民意。认真听取群众意愿和诉求,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及对党和政府的意见建议。反映群众的各种呼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3.促进发展。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类发展规划和开发项目的实施。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群众提供知识、技术、信息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增收致富能力。重点帮助贫困村和特困户分析贫困原因,找准脱贫路子。4.疏导情绪。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调查研究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解释,协助当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探索畅通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的新途径和新办法。5.固本强基。指导基层加强党建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帮助村“两委”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致富带富能力和维护稳定能力。6.推广典型。发现、总结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以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参与范围和工作方式

  (一)参与范围。省、市(州)、县(市、区)、乡(镇)及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军区、武警部队、中央在甘单位联系贫困村。上述单位中除教师、医务人员和企业职工之外的所有干部联系特困户。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参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在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

  (二)联系对象。以全省58个贫困县、8790个贫困村为重点,由40余万名干部联系40余万特困户。扶贫任务少的地区,要把当地农村、农户纳入联系范围,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现工作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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