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群众满意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窗口专项社会事务优秀服务标兵的决定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民政局: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群众满意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窗口”“专项社会事务优秀服务标兵”的通知》(豫民文〔2011〕361号)下发以来,全省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窗口单位始终将群众满意作为窗口服务工作的第一要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文明服务、规范管理、高效便民的“群众满意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窗口”和忠于职守、敬业奉献、廉洁勤政的“专项社会事务优秀服务标兵”。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经省厅研究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65个群众满意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窗口单位、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司丽萍等106名专项社会事务优秀服务标兵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窗口单位和服务标兵站在新的起点上,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创更加优异的成绩。全省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窗口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完善服务措施,强化履职能力,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窗口”,争当“专项社会事务优秀服务标兵”,为推动全省社会事务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河南省群众满意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窗口单位名单
2.河南省专项社会事务优秀服务标兵名单(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河南省群众满意的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窗口单位名单
婚姻登记机关
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郑州市中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中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通许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洛阳市涧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舞钢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林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淇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卫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焦作市解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范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襄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漯河市源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三门峡市湖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