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编制和评价标识管理工作;
--推进生态城市发展建设相关标准的研究工作;
--加强住宅产业化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加强循环经济及可再生能源与资源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加大“四新”技术,特别是新型建材、绿色建材的推广和转化力度。
2、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切实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对土地、产业、空间、人口、生态、交通以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规划协调融合的技术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编制、实施相关标准,统筹人口宏观调控与服务管理。
--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建设交通快速通勤网络,优化公共交通布局,构建以轨道交通、地面公交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协调运转的绿色出行体系等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加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保障城市安全协调运行,有效化解各种矛盾,预防潜在风险等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3、加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标准的研究编制力度
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使地上地下协调发展,把重点城市建设成为立体化的城市。
结合各城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特点以及地下空间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突出对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活动中抗震、防火、减灾等领域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提高城市地下空间防灾、减灾能力。
4、加强改善和保障民生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程建设标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
--根据相关政策和需求,研究制定适合我省保障性住房政策要求的设计标准;结合政策性住房新的结构类型,有针对性地研究居住需求,制定新的规划设计标准和规范;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完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5、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
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加快实施以新城、重点镇为中心的城市化战略,根据中心城、新城、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规律和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制定统一又有区别的规划建设标准,分类指导;
--提高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适应农村人口转移的新形势,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愿,突出地域和农村特色,保护特色文化风貌,科学制定村庄规划标准;
--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乡、镇、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点在产业布局、给排水基础设施规划配置、消防安全、旧房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加强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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