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 用 说 明
一、本表是省外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核验用表。企业应将信息填写完整,将在黔开展每项建筑活动(项目投标)、承揽业务情况记载于本表,并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将记载内容按要求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取得不同类型资质的,应分别领取和填写本表。
三、《在黔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核验表》中,人员注册执业证书专业应填写在备注栏中。
四、《在黔建筑活动记录表》和《在黔承接业务记录表》中,项目成员编号应填写对应于《企业入黔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核验表》中的人员编号。
五、《在黔承接业务记录表》中,建筑活动记录编号应填写对应于《在黔建筑活动记录表》中的项目编号。
六、表一和表四中的信息变更,应在15日内到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验变更;表五和表六的信息变更,应即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项目监管部门核验变更。
七、本表只限本企业使用,不准伪造、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
八、本核验表使用载满后,应交回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换领新表。
表一 企业基本情况表
| 企业名称
| | 电子信箱
| |
| 企业类型
|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工程设计与施工□ 园林绿化□ 招标代理□
|
| 资质范围
和等级
| |
| 注册地址
| | 联系人及手机
| |
| 法定代表人
| | 技术负责人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编号
| |
| 资质证书编号
|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
|
| 驻黔机构基本情况
|
| 在黔办公地址
| | 联系座机
| |
| 在黔负责人
| 照片
| 在黔技术负责人
| 照片
|
| 姓名
|
| 姓名
|
|
| 手机
|
| 手机
|
|
| 分支机构情况(如设立)
|
| 机构名称
|
| 机构营业执照编号
|
|
从
业
资
质
核
验
信
息
| 核验登记编号
| 黔建外 验〔 〕 号
|
|
核验从业资质范围:
从业资质核验有效期截至 年 月 日前止。
年 月 日
|
|
在黔使用印鉴
|
|
企业法人公章
| 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
|
企业合同专用公章
| 企业财务专用公章
|
|
分支机构公章(如设立)
| 在黔负责人印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