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管数据无线传输性能要求。网络通信质量稳定,信息传递成功率在99.9%以上;与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和传输的并发用户数应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单次数据无线交换和传输时间不超过30s。
5.5应用系统
5.5.1相关系统
1、监管数据无线采集系统。供监督员使用,实现监管数据无线采集、报送,接收监督中心发送的核实、核查任务。
2、监管中心受理系统。供监督中心使用,实现接收监督员和公众举报的问题信息,建立案卷,向监督员发送核实、核查任务。
3、协同工作系统。供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和各级领导使用,能够将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案卷等环节关联,实现监督中心、指挥中心、专业部门间信息同步、协同工作和协同督办等,提供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工具和部件在线更新功能。
4、地理编码系统。为监督数据无线采集系统、协同工作系统等提供地理编码服务,实现地址描述、地址查询、地址匹配等功能。
5、监督指挥系统。整合各类基础信息和业务信息,实现基于地图的监督指挥功能,能够对问题位置、问题处理过程、监督员在岗情况、综合评价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6、综合评价系统。能够根据市政监管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工作绩效等评价模型,实现对区域、部门、岗位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和评估,能够生成可视化的结果。
5.5.2主要性能要求
1、监管数据无线采集系统性能要求
(1)部件问题的定位误差不超过1m,事件问题的定位误差不超过5m。
(2)能够采集和传输多张现场图像,图像大小不应低于320*240像素,分辨率不能低于30万像素。
(3)音频信息录制时长不低于10s。
(4)无线通信网应相对独立,保持畅通,通信速率不低于30Kbps。
(5)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能够存储相应的管理区域内的基础地图数据、单元网格空间数据、部件空间数据。部门空间数据应能够根据不同种类部件以相应图式显示,地图浏览相应时间不超过2s。本地信息查询响应时间不超过2s,服务器数据查询响应时间不超过5s。
(6)无线通信网络定位运行最大误差不超过100m,定位刷新时间不超过30s。
2、其他系统性能要求
(1)位置查询和定位时间不超过5s。
(2)监督中心接收监督员上报问题时间不超过30s。
(3)监督中心向监督员发送任务时间不超过10s。
5.2.3应用拓展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可逐步拓展系统功能,与12319热线系统、短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移动办公系统等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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