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源库包括空间数据、业务数据和系统运行支持数据三部分。
5.2.1空间数据
空间数据包括:单元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等,其中:
1、单元网格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的规定。
2、部件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的规定。
3、地理编码数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的规定。
4、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内容和比例尺和组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103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的规定。
5.2.2业务数据
业务数据包括公众举报数据、监督员上报数据、监督员核查数据、业务案件数据、业务流转数据、业务督办数据、业务表单数据、机构人员角色数据、综合评价结果数据等。
5.2.3系统运行支撑数据
系统运行支持数据包括机构人员角色配置、业务配置、工作流程配置、地图使用配置、工作表单定义、文号定义、惯用语定义、统计报表定义、地图要素编码定义、物理图层配置、逻辑图层配置、专题图层配置、地图查询定义等数据。
5.3基础平台
1、业务构建平台。能够对机构、人员、业务、工作表单、地图、工作流、查询、统计等相关信息进行配置,完成系统管理、维护和功能扩展。
2、空间信息平台。实现对空间数据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并能够对空间数据的显示、查询、编辑和统计功能进行灵活配置;能够实现关系数据库中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统一操作;能够提供WebGIS服务,实现基于浏览器的空间数据显示、查询等基本功能;基于WebGIS服务,能够实现海量空间数据显示、存储,具备空间数据编辑功能;能够实现常用数据格式转换。
3、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平台系统的数据交换,交换数据包括问题信息、业务办理信息和综合评价信息。
5.4无线传输系统
无线数据传输应保证市政监管区域内具有无线数据通信条件,无通讯盲区。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监管数据无线传输内容。包括问题表单、任务指令、用户验证等信息;图像、音频信息;问题发生地点的地理位置坐标信息。
2、监管数据无线传输技术要求。应支持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支持GPRS或CDMA1X等数据无线传输技术;支持数据加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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