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稀土行业整合的意见
(粤府办〔2012〕4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切实加强稀土行业管理,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省稀土行业整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稀土行业整合的重要意义
稀土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稀土产业是基础性战略产业。我省是离子型稀土资源大省,离子型稀土资源储量居全国前列。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培育出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稀土采选、冶炼和深加工应用企业,初步形成从矿山采选、冶炼分离、深加工到新材料研发应用的产业体系。但是稀土行业发展中仍然存在非法开采、开发利用方式粗放、产业集中度低、深加工技术水平不高、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在当前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和国家实施稀土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新形势下,推进省内稀土行业整合,对推动我省稀土产业做强做大,促进稀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发挥稀土行业对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支撑和先导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省内稀土行业整合的认识,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管理和服务发展、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确保国家和省有关稀土产业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到2013年底,通过联合、并购、合资等市场化手段,由省稀土产业集团完成对省内现有稀土采选、冶炼分离企业的整合;加强省稀土产业集团与资源地合作,形成合理利益共享机制;中国南方稀土科技城等重点产业基地建设初见成效;省稀土产业集团基本实现对稀土资源的集中经营管理,并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到2015年底,省稀土产业集团基本完成对省内稀土行业产业链的整合;建立起全省稀土资源的集中勘查和开采、稀土冶炼分离产品的集中收购经营机制;稀土开采、冶炼和应用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环境保护水平显著提高;稀土产业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稀土关键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稀土新材料对下游应用产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明显增强;省稀土产业集团进一步做强做大,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知名稀土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