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豫建建〔2012〕44号)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的统一部署,以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河南省政府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和要求,现就全省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4日至10日)活动;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暨全民安全教育日(6月10日)活动;
(三)安全文化周(6月11日至17日)活动;
(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8日至24日)活动。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全省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省厅统一领导,各地、各部门分别组织,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增强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组织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对事故隐患的查找和举报,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