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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三、确保活动成效,切实解决问题

  结合企业发展实际,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真正做到通过活动解决难点难题,清除明患隐患,取得显著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重点针对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燃气、地下空间等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和领域,开展持续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集中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和长效。

  四、把握活动契机,做好重点工作

  紧紧把握活动契机,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北方商城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申能燃气管网安全供气运行重大隐患项目、上海中心大厦周边地区管网运行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危化品企业布局调整项目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厂房场所出租整治等重点工作。今年年内,所有集团要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试点,取得经验,树立样板,引导推动集团所有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创建达标工作,确保工作推进的质量和进度;加强对市挂牌督办项目的跟踪督查,落实项目整治主体责任,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加强与区县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探索企业与区县联动开展厂房场所出租专项整治,利用区县区域功能定位调整优化的机遇,推动出租业态从低端向高端的转换。同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厂房场所出租管理责任和制度,加大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杜绝重大安全隐患,严防“三合一”、层层转租、违章搭建等现象回潮。

  五、分步有序推进,认真督查总结

  1、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要结合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6月至10月底)

  各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加强活动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隐患和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集中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3、督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底)

  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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