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沪国资委综合[2012]138号)
各委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12〕14号,以下称《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认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好学习发动,强化理念责任
《通知》全面部署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指示精神的工作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学习宣传《通知》纳入重要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订计划,抓好组织动员,落实各项学习宣传措施,广泛开展专题宣讲、知识竞赛、在岗培训等学习宣传活动,全面领会文件要求,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
在学习宣传和发动的基础上,结合《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国资委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等确定的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奖惩,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推进事故防范、隐患治理、厂房场所出租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领域管控、应急预案及处置等各项重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6月是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各单位要结合《通知》的贯彻落实,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安监管宣传〔2012〕54号)要求,从6月1日至30日,面向基层和广大职工,通过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安全文化建设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