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各地要扎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岗前培训工作,使“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时准确理解掌握党和国家在“三农”方面的基本方针、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现状和发展前景,掌握基层工作方式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变。
(四)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各地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的上报和更新工作,7月15日前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录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数据库,由省“三支一扶”办7月31日前上传工作信息;8月31日前,根据人员上岗情况,对基本信息进行校核修正;9月30日前,上报当年期满人员基本信息;12月31日前,上报期满人员就业信息。
三、科学指导,提高项目管理服务水平
(一)明确岗位职责。各地要注重结合岗位特点,进一步明确“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基层服务单位要针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特点,给他们分配具体的工作,提供干事创业的机会和舞台,尽量做到人岗相适。继续做好择优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及时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三)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各地要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完善日常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要协调基层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要注重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三支一扶”大学生脚踏实地、甘于奉献,积极投身基层各项事业。要做好“传帮带”,实行结对帮扶,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健康成长。要结合实际,依托互联网、报纸、热线电话等多种载体,搭建“三支一扶”大学生交流平台,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履行各类信息上报的审核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录用信息、在岗信息、期满人员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每年将对信息报送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各地要不断完善本地“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要积极做好与其他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信息库的贯通、共享工作。
四、落实待遇,加大经费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