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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的通知
(冀建质〔2011〕71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满足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业务发展的需求,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管理的通知》(冀建质[2010]45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11年11月下旬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通过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复核的和已新批成立的检测机构,拟取得检测员培训合格证书和拟增加岗位的检测人员。未通过2011年资质复核和新申办资质的检测机构暂不列入培训范围。

  二、组织形式

  检测人员培训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范围及时间

  检测人员培训采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编制的培训教材。培训的主要岗位包括见证取样、使用功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建筑门窗、室内环境、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等10个岗位。

  检测人员培训于11月21日起开始报名,11月30日截止。各岗位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hebabr.com。

  各建设主管部门和负责相关业务的负责人员务必通知到各检测机构。

  四、其他要求

  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严把培训质量关,确保培训的课时、内容和质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检测机构参加培训的检测人员,在培训时应严格遵守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对于严重违反培训及考试纪律的人员,取消其培训资格,并纳入不良记录。

  培训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李贝贝,15831106085

  报名信箱:pxb@hebabr.com

  省质监总站监督管理电话:胡晓强,0311-87805271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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