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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通知
(吉工商基字〔2011〕177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通知》(办字[2011]31号)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工商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局决定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深度报道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突出事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要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树立良好工商形象”为目标,突出宣传“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大力宣传报道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激发全省广大干部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按照“五个更加”要求,进一步推动“三个过硬”干部队伍建设。

  二、宣传重点

  以基层工商所、窗口单位、执法部门等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基层一线典型为重点,大力宣传人民满意工商局、人民满意工商所、人民满意工商执法人员的先进事迹。

  (一)基层工商所党组织和党员推进基层职能转变、提高履职能力的先进典型。通过创建人民满意工商所、星级工商所、示范工商所、建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积极开展公开承诺,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工商所监管执法效能、服务发展水平、消费维权能力的事迹。

  (二)窗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提高服务本领、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的先进典型。通过创建文明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窗口、人民满意窗口等形式以及评比服务标兵、业务能手等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让普通群众满意的事迹。

  (三)基层执法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先进典型。通过积极探索监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建文明执法,切实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形象,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执法权威的事迹。

  (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创建先进机关业务部门、争当优秀机关干部、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开展机关岗位练兵、争当业务尖子,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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