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工商企字〔2012〕61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就全省工商系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全省工商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意见》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抓好《实施意见》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于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检验工商部门履责能力的重要标准,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水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明确原则,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一)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监管放在首要位置,促进企业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依法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各项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整治相结合。立足工商职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把好涉及安全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关,强化市场巡查监管执法,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四)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利用工商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积极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健全涉安企业监管电子台帐和数据库,建立和完善涉安企业登记预警机制,做好行政指导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