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32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农委,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单位: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今年以来,在我市遭受仅次于2006年特大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下,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全面开展以科技为中心的避灾救灾措施,大搞增种、补种、改种和田间管理,使全年粮食生产保持了较高水平。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决定,联合表彰2011年对发展粮食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乡镇、相关部门、业务站,市级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近几年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有关单位。
先进个人:各区县(自治县)乡镇、相关部门、业务站,市级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近几年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有关单位人员、农业科技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表彰重庆市粮食生产先进单位20个,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20名、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6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粮食生产先进单位
1.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和各项措施。近年来无违法违纪现象。
2.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大,农技推广体系健全,科技服务水平高,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3.2011年粮食产量超20万吨的区县(自治县)。
4.抗灾救灾工作得力且2011年粮食产量较2010年增产多的区县(自治县)。
5.2011年粮食产量较2006年增产多的区县(自治县)。
(二)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
1.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的强农惠农政策,服务“三农”意识强、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扎实。
2.甘于为农业奉献,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近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
3.从事粮食生产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
4.应对极端天气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对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5.组织开展科技会战、高产创建、跨区机收等活动,方案科学,责任落实,指导到位。
6.在近年抗灾救灾、高产创建、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种子管理等重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
(三)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
1.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的强农惠农政策,服务“三农”意识强、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扎实。
2.甘于为农业奉献,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近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
3.从事粮食生产技术推广、农业科研和教学工作5年以上,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
4.应对极端天气提出有针对性的抗灾增产技术方案,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各项措施。
5.潜心开展粮食作物育种研究,选育出的品种推广面积大、产量和品质明显提高。
6.开展粮食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研究,特别是在开展高产创建活动中技术指导到位,示范带动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