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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2〕44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有关区县、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为重庆笔记本电脑产业从无到有和迅速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榜样,振奋精神,激励斗志,加快推动我市笔记本电脑产业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评选表彰一批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 统筹推进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的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2. 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成员单位、重庆保税港区空港功能区建设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工作人员。
  3. 组织和参与笔记本电脑招商引资、定单落实等工作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 承担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5. 承担笔记本电脑物流大通道建设任务的有关部门、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6. 为笔记本电脑产业发展、基地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相关服务的市级部门、中央在渝部门、整机区县和配套产业布局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工作人员。
  7. 为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配套产业布局的区县、部门、工业园区、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8. 参与推进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的新闻媒体、中央在渝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
  9. 来渝投资,入驻重庆笔记本电脑基地和零部件配套基地生产的境外企业及人员。
  (二)表彰名额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的“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集体”66个、“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个人”300名。其中:“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突出贡献奖集体” 3个、“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集体”63个、“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突出贡献奖个人” 4名、“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个人”296名。
  以市政府名义表彰的境外企业“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投资合作贡献奖集体” 21个、“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投资合作突出贡献奖个人” 4名、“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投资合作贡献奖个人”73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的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2.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笔电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领导班子(或领导团队)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
  3. 单位(部门或团队)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队伍素质良好,社会反映良好。
  4. 直接或间接参与笔电基地建设和笔电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有新思想、新举措,为笔电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其中“突出贡献奖集体”推荐对象,除符合以上第1、第2、第3条外,必须是直接参与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并为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以市政府名义表彰的境外企业“投资合作贡献奖集体”推荐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遵守我国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现象。
  2. 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队伍素质良好,社会反映良好。
  3. 直接或间接从事我市笔电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相关业务,为我市笔电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集体。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的先进个人推荐人选,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勇于开拓创新。
  4. 恪尽职守,甘于奉献,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5. 直接或间接从事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为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其中 “突出贡献奖个人”推荐人选,必须是直接参与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并为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以市政府名义表彰的境外企业“投资合作贡献奖个人”推荐人选,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现象。
  2. 遵守我国的公序良俗,社会反映良好。
  3. 直接或间接从事我市笔电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相关业务,为我市笔电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士。
  其中的“投资合作突出贡献奖个人”推荐人选,必须是直接从事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并为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三、评选程序要求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坚持民主推荐与组织提名相结合、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基层和一线人员倾斜。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评选结果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机关事业单位推荐人选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推荐人选须征求有关纪检监察、审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经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归口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提出建议名单送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境外企业和个人评选,由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兼顾投资规模、经济效应、社会影响、工作业绩等情况据实推荐。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10日前将填写的推荐审批表纸质件(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含“突出贡献奖”),分别颁发奖牌、奖励证书、奖金。对获得市政府表彰的境外“投资合作贡献奖”集体、“投资合作突出贡献奖”和“投资合作贡献奖”个人,分别颁发奖杯、奖章和奖励证书。
  五、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联合成立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具体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㈠:张国竟 电话:63897023  传真:63898120
  联系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902室 邮编:400015
  电子信箱:Zhangguojing1029@126.Com
  联系人㈡:郭丽宇 电话:63895596  传真:63899455
  联系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907室 邮编:400015

  附件:1.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境内)
  2.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境外)
  3. 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 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 征求意见表(一)、(二)、(三)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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