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雷剑梅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的复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雷剑梅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2〕216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雷剑梅出站的函》、出站审批材料收悉。经审核,雷剑梅同志已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同意出站。请按规定办理出站手续。

  附件:重庆长安汽车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情况表

  附件:
  重庆长安汽车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情况表

序号姓名编号性别出生年月一级学科招收类型进站时间应出站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出站去向发表论文篇受理专利ISSCI科研课题(项)基金资助获奖(省部级科技奖)
1雷剑梅680251978.6机械工程企业博士后2008年2011.10讲师重庆大学121 3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