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80分)
1、街道两侧既有建筑外观改造情况(30分)
(1)道路两侧全部建筑物按照建筑外观改造设计对屋顶进行了坡屋顶或檐口改造(10分)
每发现1处既有建筑未按设计进行屋顶进行改造或未对屋顶进行改造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建筑墙身按照设计进行了装饰,附着物(窗护栏、广告牌匾、空调设施及管线、雨水管、阳台)整治到位(6分)
建筑墙身按照设计进行了装饰、美观整洁,建筑外窗、阳台、窗护栏材质、样式规范统一,空调机位排列整齐,空调机、管线统一遮挡或归拢整齐,落水管、雨水管完整、整齐的得标准分。
每发现1个单体建筑墙身未整饰或未按设计整饰扣0.5分;每有1处建筑外窗、阳台、窗护栏未整饰或未按设计整饰扣0.2分;每发现一栋建筑存在空调机未统一遮挡扣1分,每有1处未按设计进行遮挡扣0.2分,最多扣1分;每有1处落水管或雨水管未整治或未按设计整治扣0.2分。扣完为止。
(3)道路两侧全部建筑基座按设计进行了整治改造(6分)
每发现1个单体建筑基座未整饰或未按设计整饰扣0.5分,扣完为止。
(4)整治提升效果符合设计与街道和周边协调(4分)
既有建筑整治用材、色彩、造型符合设计,与街道及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得4分。存在整治效果不符合设计或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由专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最低扣0.2分,扣完为止。
(5)建筑改造中采取了节能措施或采用了节能材料(4分)
既有建筑外观改造中与节能改造相结合,应采用节能技术或材料,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每发现1栋未采取节能措施扣0.5分,扣完为止。
2、街道绿化情况(10分)
(1)道路两侧及隔离带、游园、广场等进行了绿化(4分)
街道两侧地面除建筑基底、室外道路、必要的停车位以外全部进行了绿化;道路隔离带、街头游园和广场全部进行了绿化。
每发现1处未按规划设计进行绿化扣1分,扣完为止。
(2)无裸露明土,院落围墙通透。(4分)
街道两侧地面除建筑基底、室外道路、必要的停车位以外,全部进行绿化、硬化处理,无裸露明土;沿街建筑院落围墙应为通透式景墙。
沿街每发现1处裸露明土或实体围墙扣1分,扣完为止。
(3)绿化和绿地应整理、修剪、层次分明,不应有枯树、残枝、余土、杂物(2分)
街道绿化和绿地物种丰富,整理、修剪整齐,层次分明、管理精细,无缺株、枯死、杂草和人为损坏现象,整齐卫生,景观效果好。
每发现1处缺株、枯死、垃圾杂物或绿地围栏缺失、破损的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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