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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城市秋冬季植树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城市秋冬季植树工作的通知
(冀建城〔2011〕70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各扩权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各项绿化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加强城市秋冬季植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大力开展秋冬季植树工作

  秋冬季是我省绿化建设的重要时期,秋冬季植树具有墒情好、成活率高等优点,开展秋冬季植树是完成全年植树任务的重要保障,也是下一年度春季植树的重要基础。今年是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开局之年,主要目标是:城市绿地面积增加5000公顷,其中设区城市增加2700公顷;设区市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5平方米以上;新建500个园林式单位。目前,我省城市总体绿量和可视绿量不足,特别是老城区绿量少。各设区市、各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搞好秋冬季植树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全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任务目标的具体行动来抓。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城市秋冬季植树中来,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迅速掀起秋冬季植树高潮。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市要按照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安排植树区域,重点在城市公园、主次干道、出入口、迎宾线、街头游园绿地、绿道绿廊、单位、小区、拆迁拆违、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环城道路两侧等适宜绿化区域,大幅增加城区绿量。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负起责任,搞好责任目标分解和组织协调,将任务分解到各机关、部队、小区、企事业单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完成全年绿化任务。

  三、完善措施,做好植树验收及管理养护工作

  各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好选苗、栽植、管护等各项工作,并组织检查验收。12月底前要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省厅风景园林与自然遗产管理中心。同时,要加强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地的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确保秋冬季植树成果和质量。

  联系人:朱新宇,电话0311-878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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