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建工[2012]51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建设领域的执法水平,整合执法力量,降低执法成本,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办公会议决定,制定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整顿和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和查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参建各方主体守法意识,健全完善政策法规,规范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住房和城乡建厅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区建设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执法成效。
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范 勇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
吴 龙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巡视员
王学军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巡视员
李志民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
揭新民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副厅长
姜振友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
许怀云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党组成员、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