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培育项目
按照茶叶、花卉苗木、水产、畜禽、蔬菜、竹业等六大优势产业,水果、干果、蚕桑、蜂业、中药材等五大特色产业,粮油以及农作制度创新、设施农业、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进行分类,设立一批农业标准化重点培育项目,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省级项目,提升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水平,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具体项目内容由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质监局)另行下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共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新问题。加快建立区、县(市)农业标准化协调机构,继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质监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农业企业和农民组织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共同推进机制。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建立农业标准化制定、实施、推广等制度,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部门合力、行业参与,市、区(县、市)互动的工作格局,加大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力度。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激励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农业标准化经费多元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农业标准化工作正常开展。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农业标准化项目资金补助的同时,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农业标准研制的资金补助、基地(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的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以及农业体系认证(GAP、HACCP等)、农产品“三品”认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的资金补助或奖励。
(三)突出开拓创新,进一步探索农业标准化复合推进模式。推进“产、学、研”联合,充分发挥广大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技推广部门、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标准制定和实施推广中的参与作用,鼓励联合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标准,组织对关键和重大农业技术标准进行研制攻关,促进农业技术创新。积极推广专业合作社(协会)+标准+基地(农户)等现有标准化推广实施模式,探索创新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新模式,不断完善农业标准化实施保障体系。
(四)整合信息资源,进一步优化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杭州市标准化综合服务平台”的标准信息服务功能,及时收集、梳理现行有效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国内外相关技术法规,完善农业标准综合数据库,发挥标准信息资源的作用,为我市农业企业实施自主创新、开拓市场提供全面、快捷、专业的标准信息服务。加强与“浙江农民信箱”以及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对接,拓宽农业标准化信息交流渠道。及时研究、评议和跟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地区)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预警与应对服务体系,主动帮助农业生产主体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