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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通知

  3.加大农业标准宣贯培训力度。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大户和相关协会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农业企业实施运用标准的能力和基层标准化人员的服务能力。利用科技下乡、农技推广、农民素质培训等载体,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农业标准化宣传,大力宣传和推广农业标准化知识,不断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的标准化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农业标准化、关注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围绕农业转型升级要求,培育品牌农业。
  1.加快农业企业联盟标准的制定实施。大力引导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牵头研究制定联盟标准,继续在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开展企业联盟标准制定工作,通过制定联盟标准,统一技术门槛,避免无序竞争,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驱动力。加大联盟标准实施引导力度,发挥联盟标准在推动农业产业集聚、发展、壮大及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大力扶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积极助推农业转型升级。
  2.开展特色优势产业种质资源保护标准化工作。在保护我市特色优势品牌产业种质资源的完整性、可持续性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标准,使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有章可循。在优势品牌种质资源核心保护区内,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提升优势品牌产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开展西湖龙井茶感官品质评价鉴定系统研究,探索建立龙井茶智能视觉、嗅觉、味觉的图像和图谱空间,以量化指标标准来鉴定西湖龙井茶的感官品质。
  3.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继续关注并发掘传统优势特色产业,积极组织条件成熟的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严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的使用,加强对取得龙井茶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使用权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侵害地理标志的行为,更好地发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集群的群体竞争优势和集聚发展规模效益。
  (三)围绕保障民生安全消费需求,普及安全农业。
  1.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逐步建立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体系。继续在生产管理较规范、质量保障体系较完善的基地(园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中,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生产加工HACCP认证等,努力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2.加强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标准实施的监督,督促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指导农业生产者严格按标准合理使用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化肥、生长调节剂等投入品,杜绝使用已禁用和淘汰的农业生产资料或超剂量使用药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项打假行动,净化投入品市场,维护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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