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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八届职工技术比赛的通知

  (七)电力(供电、风能发电、输变电、客户经理、装表接电、带电作业)

  (八)轻工

  (九)船舶

  (十)旅游

  (十一)钨业制造

  (十二)交通

  (十三)财贸

  (十四)卫生医疗护理

  (十五)教育教学

  (十六)思明区中式烹饪、中餐摆台、食品雕刻

  (十七)湖里区缝纫工、物流师、艺术作品制作

  (十八)海沧区叉车司机、车工、钳工

  (十九)集美区服装缝纫、收银、电焊

  (二十)同安区护理(护士)操作技能、建筑砌筑工

  (二十一)翔安区初级电工、初级叉车工

  三、全省、全国大赛选拔项目

  根据全国、全省布置的项目组织市级选拔赛。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凡我市各行业的职工和个体劳动者,遵纪守法、工作积极、学习勤奋,本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年龄在五十五周岁以下者,均可按要求报名参加市级A类和行业(区)B类项目比赛。

  市级A类项目比赛可由各行业(企业)推荐报名,也可个人报名参赛,选拔参加省、国家级大赛由本届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将在厦门相关媒体及市、区人社局和工会网站上刊登。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21日至6月30日,各系统、各单位要在职工中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普遍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拜师学艺的传统活动,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25日至11月30日,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要结合专业技术特点,组织职工开展赛前培训,学理论、学业务、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形式多样的知识和技能比赛,在此基础上推荐职工参加相应工种(项目)的市级A类、行业(区)B类比赛和全省、全国大赛,比赛项目和时间由各项目竞赛工作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表彰奖励阶段:2013年4月举行厦门市第十八届职工技术比赛总结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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