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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市属普高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几点要求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工作是我市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中段招生考试与招生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要将有关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学生家长,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在区内教科网上予以公布。各初中学校要制订实施方案并公示。各项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透明度。

  (三)各校不能通过反复模拟考试、成绩排位的简单方法产生定向学生。

  (四)要杜绝不正之风,对在定向招生工作中发生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事件,一经查实,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的录取资格。

  附件:1.2012年宁波市直属普高学业考试前定向保送推荐表

  2.2012年宁波市直属普高学业考试前定向保送生推荐汇总表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12年宁波市直属普高学业考试前定向保送推荐表

           学校          考生准考号         

姓  名

 

通讯地址

 

性  别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

奖惩情况

 

 

 

有何特长

 

科目

成绩

学期

语文

数学

自然

科学

英语

社会

体育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

各学年成绩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志愿填报

 

学生及家长意见(写明具体学校名称):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月  日

学生综合评语:

  

班主任签名:

月  日

学校推荐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月  日

 

区教育局意见

 

       区教育局(章)

月  日

 

市中招办意见

 

宁波市中招办(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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