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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市属普高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3)各招生学校组织力量批阅试卷,登分立册,划定录取分数线,提出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在录取定向保送生时的剩余名额归入下阶段招生计划内。

  (4)各招生学校将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上交市中招办,经审批后,由招生学校在学校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二)学业考试后定向招生

  1.定向招生范围

  市区所辖初中。慈湖中学仅面向江北部分初中学校定向招生。

  2.定向招生指标分配方式

  定向招生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不含择校生、借考生、非浙江省籍考生)为依据,市教育局将指标分配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90%左右定向招生名额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不含择校生、借考生、非浙江省籍考生)分配到初中学校,另10%左右名额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统筹分配,名额分配方案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核定后下达各初中学校。

  3.定向招生条件

  定向招生学生必须为非择校生、非借考生的浙江省籍考生,且在市区所辖初中就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1A3P及以上。

  4.定向招生志愿填报办法

  学生根据学业考试评估成绩,填写一个志愿。

  5.录取办法

  定向招生实行第一批次录取。中招办在填报志愿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某普高计划招收定向生人数的150%,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该招生校定向招生分数线,凡成绩在定向生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按各初中分配的名额择优录取。

  若某初中学生定向录取人数达不到分配至该校人数60%的,可一次性下浮5分,作为该校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招生学校在录取定向生时所剩名额归入该校下阶段招生计划内。

  二、其他校内保送、合作办学的普通高中定向保送招生事项

  (一)宁波外国语学校、惠贞书院、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等完全中学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校内保送升入本校高中政策。

  (二)合作办学学校之间的保送方法参照校内保送政策,宁波外国语学校向效实中学定向保送推荐,兴宁中学向宁波中学定向保送推荐,万里国际学校初中部(民办)向万里国际学校中学(民办)定向保送推荐。

  (三)上述学校具体定向招生办法参照学业考试前定向保送生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所有保送生需参加定向招生的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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