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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1年度全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优秀市、县表彰奖励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1年度全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优秀市、县表彰奖励的决定
(宁建科发[2012]11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石嘴山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局、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2011年,全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政策机遇,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全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大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力度,全区建筑节能墙改工作显著成效。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节能和墙改工作深入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全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级前三名的地级市和前六名的县市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为全面推进我区建筑节能墙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目标责任考核前三名的地级市和前六名的县市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目标责任考核前三名的地级市和前六名的县市名单

  一、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目标责任考核前三名的地级市(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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