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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2、贯彻落实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推进对台医疗卫生项目招商、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合作工作以及相关政策研究和向上争取工作;推动厦漳泉在三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推进厦漳泉三市医保卡结算体系和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平台等建设,建立区域内专家会诊、人才交流合作等制度。(牵头单位: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2012年底前完成)

  23、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卫生局、物价局、人社局,2012年全年)

  24、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加强处方点评和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和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2012年底前完成)

  25、坚持不懈地做好医改宣传工作。发挥宣传为医改营造氛围、鼓舞士气、提振信心的作用,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健全宣传制度,及时宣传我市医改工作成效和动态。(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医改成员单位,2012年全年)

  26、加大医改重大问题调研力度。围绕事关我市医改全局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增强改革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科学性。(牵头单位:市医改办;配合单位:各医改成员单位,2012年全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学习研究

  各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执行力度;要加强学习研究,深刻领会国家、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已出台各项政策,积极学习研究国内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动向和经验,努力创新,主动作为、积极作为。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狠抓任务落实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紧迫性、艰巨性,狠抓落实。牵头部门要对牵头任务的完成情况负总责、制定进度计划、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市医改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跟踪督促,年终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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