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改造。
完成岛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完成岛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识牌建设,加快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施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中医院,2012年底前完成)
12、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安、保洁、用车等后勤服务社会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政府,2012年5月底前完成)
(三)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3、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市公立医院发展管理中心,建立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局,2012年底前完成)
14、加快综合补偿机制改革。
(1)完善医药价格机制。研究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牵头单位:市物价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2012年9月完成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2012年底前提出第三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扩大单病种付费种类,完善总额预付等结算方式,科学制定门诊医疗费总额控制指标及住院医疗费结算定额标准,增强医保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服务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局,2012年底前完成)
15、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改革公立医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编制标准的前提下,逐步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牵头单位:市委编办,2012年底前完成)
(2)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和评价体系,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考核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2012年底前完成)
(3)探索建立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薪酬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医管中心,2012年底前完成)
16、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继续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推行无假日医院、预约诊疗、优质护理等便民惠民举措,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推行优质护理,出台《厦门市公立医院优质护理达标验收办法》,倡导志愿者服务;继续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局,2012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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