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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信息技术管理分局基层工商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各类专业市场、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参与查处专业市场、经纪机构违法行为。

  专业市场分局基层工商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厦门象屿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职责:受市局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对核准登记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办理企业年检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参与查处辖区经济违法行为;协助象屿保税区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事宜。

  象屿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工商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五)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要职责:受市局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对核准登记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办理企业年检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参与查处辖区经济违法行为;协助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事宜。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工商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六)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工商行政管理处

  主要职责:受市局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对核准登记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办理企业年检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参与查处辖区经济违法行为;协助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事宜。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工商行政管理处基层工商行政编制9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处

  主要职责:受市局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对核准登记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办理企业年检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参与查处辖区经济违法行为;协助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事宜。

  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处基层工商行政编制10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

  (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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