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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局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步骤四:随团暗访(6月-10月)。省旅游局将不定期组织民评代表、质监人员等随团暗访,重点掌握旅行社是否按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宣传、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导游人员的服务质量等情况。

  步骤五:整改落实(7月-11月)。针对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随团暗访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步骤六:建章立制(11月-12月)。全面总结选题评议的做法、成效和经验,针对选题评议内容建立防范制度或化解问题的办法,健全推动选题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

  附件2:
  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表
项 目考 核 内 容评 分 标 准分值得分
(一)政风行风建 设(50分)1、日常工作配合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实施方案、问卷测评服务对象样本库、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方案6月30日前报、样本库8月15日前报、年度工作总结12月15日前报)。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档,分别得20、18、16、14分。不按时报送,每拖延1天扣0.5分。20 
2、综合考评位次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在设区市政府纠风办综合考评中排名列参评单位20%(含)以内的得20分,20%-40%(含)得16分,40%-60%(含)得12分,60%-80%(含)得8分,80%以上得4分。20 
3、进步幅度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在设区市政府纠风办综合考评中排名比上一年度进步1位的得1分,进步2位的得2分,以此类推,最高得10分。10 
(二)问题整改(25分)问题整改力度效果抽查询 是 省局民评办交办的查报督办件、问卷调查的意见建议、明察暗访的问题意见,是否按时反馈,整改措施是否有力,问题解决是否圆满,整改效果是否明显。考评结果分为“ 好、较好、一般、差”四档,分别得25、20、15、10分。不按时反馈,每拖延1天扣0.5分。20 
(三)廉政建设(25分)未发生政风行风事件、违法违纪案件年度内   年度内本单位或系统内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政风行风事件(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受到党政纪或司法部门处理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查处自立案件,处理追究到位的不扣分)。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档,分别得25、20、15、10分。20 
(四)创优争先工作创新典型经验在省部级以上的专题会议上进行交流的,加5分。/ 
在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旅游局的专题会议上进行交流的,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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