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决突出问题。各设区市旅游局要以重点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四)注重总结提高。在重点评议过程中,各设区市旅游局和旅行社要积极开展“创优争先”、“服务规范化”活动,注意挖掘典型经验和做法。省旅游局将适时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省旅游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附件:1、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方案
2、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表
附件1:
2012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征求省民评代表意见,制定选题评议方案如下:
一、评议议题
(一)开展针对恶性价格竞争、欺客宰客和虚假旅游广告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二)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对不合格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严格实行退出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和执行退出机制,大力提升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和导游人员的服务质量,使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更加完善,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旅游经营环境和旅游消费环境。
三、方法步骤
步骤一:制定方案(4月-5月)。制定选题评议实施方案,征求省民评代表意见,报送省政府纠风办审核并公示。
步骤二:自查自纠(4月-9月)。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组织设区市旅游局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处旅游经营者有无恶性价格竞争、欺客宰客和虚假旅游广告等突出问题。
步骤三:专项检查(4-9月)。根据国家旅游局部署,组织两次全省范围的旅游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无资质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广告宣传以及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的广告宣传等行为;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和从事旅游服务的行为;查处非法转让、出租或出借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查处恶性价格竞争、低于成本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转团拼团等行为;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