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制度建设方面。服务质量和服务管理标准及其监督制度的建立是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
三、评议原则
按照省政府纠风办要求,民主评议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的原则。既注重对“日常工作考评、问卷测评、下级单位综合评议”工作总量的考核,也注重对工作增幅的评价。制定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标准,突出考核的科学性、主观性、实践性和实效性。
四、评议方法
(一)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选题评议
1、开展针对恶性价格竞争、欺客宰客和虚假旅游广告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2、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对不合格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严格实行退出机制。
(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明察暗访
各级旅游局要创造条件,把发言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省旅游局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适时组织设区市旅游局之间交叉明察和民评代表随团暗访,明察暗访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评内容。
(三)评议结果运用
各设区市旅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纳入全省旅游系统年度绩效考核,表彰先进。
五、时间安排
按照省政府纠风办要求,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和总结按照自然年份进行。请各设区市旅游局分别于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次年3月底前将市政府纠风办考评结果报送省旅游局民评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旅游局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要抓好辖区内县(市、区)旅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旅游行政管理与行政监察协调配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大行政处罚、行政问责力度,切实解决旅游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袒护旅游违法违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