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滦南县城市供热规划的批复
(冀建城〔2011〕654号)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滦南县城市供热规划(2011-2020年)>的请示》(市规[2011]58号)收悉,经我厅组织专家论证评审,认为唐山市热力工程设计院编制的《滦南县城市供热规划(2011-2020年)》,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基本达到了国家《城市供热规划的技术要求》和《城市供热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方案可行,能够指导滦南县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请你局根据评审会会议纪要提出的意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补充完善,按照完善后的《滦南县城市供热规划(2011-2020年)》进行严格控制并尽快组织实施。
此复。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滦南县城市供热规划(2011-2020年)》评审会会议纪要
《滦南县城市供热规划(2011年-2020年)》评审会于2011年7月27日在石家庄市召开,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唐山市城乡规划局、滦南县城乡规划局、滦南县热力公司及规划编制单位--唐山市热力工程设计院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会议认真听取了唐山市热力工程设计院对该规划的介绍,与会专家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为了改善滦南县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满足城市不断发展的需要,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配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编制该规划是非常必要的。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指导滦南县城市集中供热实施的依据,具体意见纪要如下:
一、规划基础资料翔实,内容深度基本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