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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现代农业(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注:1.省级层面整合的财政性资金不含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含中央层面安排的其他支农资金;市县层面整合的财政性资金不含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省级层面整合的财政性资金。
  2.本表各层面整合的资金不得重复计算。

  附件7: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成效情况表
产业名称产量实现及增加情况带动农民增收情况关键环节改善和社会效益情况
覆盖项目县数(个)项目区主导产业面积(万亩)项目区总产量(万吨)项目区总产量较上年增加情况(万吨)项目区粮食单产情况(斤/亩)受益农户(户)项目区农民当年人均纯收入(元)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上年增加情况(元)指标1指标2指标3
平均单产较项目实施前增加情况
产业1             
产业2             
产业3             
             


  注:1.本表中产量指标的计量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2.本表中项目区可以县为单位进行统计。
  3.“关键环节改善和社会效益情况”由各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相关指标并以文字和数据的形式填列。

  附件8: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分行业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行业
  名称
投入财政资金合计其中: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级以下整合的财政性资金(含省本级)
总计   
农业(渔业)   
林业   
水利   
其他
  (按名称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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