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构建湖南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指导意见
(湘国资〔2012〕115号)
各市州国资委、各省属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两新目标”要求,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发挥国资监管的重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在湖南省国资委系统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构建湖南国资监管大格局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构建湖南国资监管大格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四个湖南”的关键时期,也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全省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期。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复杂深刻变化,我省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国有经济的发展水平事关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湖南省国资委系统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国有经济统一布局,国有资本统筹运作,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国资机构上下协调,系统内外协同配合,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
(二)加快构建湖南国资监管大格局,是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内在要求。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国资委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成效显著。然而,各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进展不平衡,国资委不同程度地存在履职能力不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仍然还需要进一步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加快构建整合协调、开放合作的湖南国资监管大格局,既是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的内在要求,又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是更好营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良好环境、更好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更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现实需要。
(三)加快构建湖南国资监管大格局,是开创我省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保障。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两新目标”要求,加快构建湖南国资监管大格局,牢牢把握全省各级国资委功能定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对于进一步整合协调我省国资系统资源,以全局的视野、全新的思维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最大程度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创全省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