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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2012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现场消防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坍塌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火灾事故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和多发的建筑施工生产事故;
  (四)严厉打击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肃事故查处,持续保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高压态势。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委郑世海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叶继松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质安处、市场处、法规处、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和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处。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五、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贯彻住建部、省建设厅和我委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一系列文件精神的情况;《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甬建发〔2011〕167号)、《关于启用〈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试行)〉的通知》(甬建发〔2011〕180号)等关于施工现场信用评价相关文件和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
  施工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及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以及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在岗、履职情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持证(《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及履职情况。
  (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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