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2012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建发〔2012〕91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的要求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宁波市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安委办〔2012〕28号),结合我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宁波市2012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宁波市2012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的要求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宁波市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安委办〔2012〕28号),结合我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2012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四项工作目标,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强化建筑施工现场信用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各个施工环节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