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对考试期间建筑单位的施工管理,禁止考生学校和考点附近的工地在高考期间进行机械化作业,严格控制居民区附近工地噪音等污染。
(九)县环境保护局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对污染物、噪音等影响考生学校和考点周边及居民区环境质量的问题进行治理。
(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考点附近小商贩,禁止发放与高考有关的宣传单、宣传品等行为。
(十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考试期间的宣传报道,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宣传报道形式,搞好对高考、中考政策的宣传,为考生及考生家长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加强对考点、考生学校和居民区附近娱乐场所的管理,对影响考试环境和考生正常休息的噪音污染进行严格控制。
(十二)县电业局负责保证考试期间的用电。特别是要保证6月8日下午和6月27日上午外语听力考试期间电力供应。为防意外,要向考点提供备用发电设备,保证外语听力考试万无一失。考试前,要对教育局和考点学校的供电设备进行一次维修。考试期间要有专人对考点学校的供电设备进行监护。
(十三)县供水公司负责考生学校和考点学校考试前和考试期间的用水供应。
(十四)县邮政局负责试题在邮政局期间的安全保密,保证县招生办取送题的便捷。安排专人负责蒙语文试题的接收。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高考、中考工作是政府行为,是一项政治任务,事关考生的合法利益,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单位必须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强化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认真负责。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安排布置,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尤其是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涉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对高考、中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全部涉考人员都能了解掌握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为高考、中考更好地服务。
三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互相配合,通力合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及时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和协调,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整个高中、中考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