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12〕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5月23日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按照全国、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决定从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依法依规、依据政策,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