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体工作标准
| 资金来源
及数额
| 实施进度
| 完成时限
| 主 管
市 领 导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预期效果
|
上半年
| 下半年
|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方面
| 8
| 以牧强县、以牧富民
| 发展壮大20个牧业龙头企业,建成标准化大型牧场50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80个
| 计划投资5亿元,其中市农发资金、价调基金补贴2400万元,其余通过社会融资解决
| 项目建设、申报
| 专家组项目验收
| 12月末
| 张万平
| 市畜牧兽医局
| 市农委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物价监管局
各区县(市)政府
| 保证畜禽产品供应,稳定畜产品物价,增加农民牧业收入,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蛋、奶
|
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方面
| 9
| 改造棚户区1.5万户(套)、回迁1.7万户
| 完成棚改征收1.5万户,开工建设棚改回迁房1.5万套,回迁安置1.7万户
| 政府投入与市场化融资,计划投资80亿元
| 征收净地,及时组织开展工程建设
| 计划项目开工建设,回迁居民组织进户
| 12月末
(城区内1.7万套全部竣工)
| 魏 伟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市棚改办
| 各相关单位和区政府
| 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
10
|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00套、货币补贴1000户
| 核准具备购房资格居民
| 市区财政共投入4000万元,按6:4比例分担,其余由企业自筹约5.5亿元
| 调查摸底、启动实施
| 按计划提供到位、足额补贴到位
| 12月末
| 魏 伟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市发改委
市建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物价监管局
市财政局
各区政府
| 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
11
|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
| 执行《关于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和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暂行意见》,落实3000套公租房
| 财政投入和企业自筹
| 调查摸底,落实房源
| 按计划落实到位
| 12月末
| 魏 伟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市发改委
市城乡规划局
市建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物价监管局
市财政局
各区政府
|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人群、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将得到一定缓解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体工作标准
| 资金来源
及数额
| 实施进度
| 完成时限
| 主管
市领导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预期效果
|
上半年
| 下半年
|
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方面
| 12
| 规划配建廉租住房2000套,新增廉租住房受益户1500户
| 执行国家、省、市廉租住房有关规定,规划配建房屋。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500户住房租赁补贴到位
| 国家、省补贴和市财政共同承担
| 申报配建项目;筹措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启动新增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查统计工作
| 建设规划配建房屋;完成新增廉租户建档和登记工作,完成新增廉租户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 12月末
| 魏 伟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市发改委
市城乡规划局
市民政局
市建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各区政府
| 将改善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
|
13
| 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5000万元
| 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5000万元,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重要作用
| 公积金增值收益5000万元
| 调查摸底
| 足额补充到位
| 12月末
| 魏 伟
| 哈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财政局
| 惠及我市低收入群体,使具备廉租住房资格的家庭享受政策,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
|
14
| 改造老旧供热管网276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拆并488个分散小锅炉
| 继续实施并网改造,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4%
| 市政府投入和企业自筹13亿元
| 调查摸底
| 全面施工
| 12月末
| 魏 伟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市发改委
市城乡规划局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哈投集团
哈物业供热集团
各区政府
|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冬季室温标准,使更多市民住进“暖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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