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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汕头市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内容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以宣传、专访、知识竞赛问答、演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报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内容,切实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 ,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基层,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将组织2010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事故警示教育的培训学习。

  (二)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要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在6月10日组织的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三)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观摩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选定1个在建工程作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参观学习。

  (四)组织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文件。 “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要安排时间,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以及省厅印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关于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关于促进工程监理企业健全内部管理落实安全监理岗位职责的通知》、《关于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通知》、《关于促进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对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全社会安全观念,营造关爱生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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