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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环境保护局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的通知

  (三)加强青少年环境法制教育

  以“绿色学校”创建为载体,在相关课程中渗透环境教育和环境法制内容,鼓励中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环境教育课堂和环保综合实践活动,强化基础阶段环境法制教育。推进高等学校开展环境教育,将环境法制教育作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

  结合环保管理要求,举办企业管理和操作人员环保培训班,组织开展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座谈会,加强对各类经济组织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的环境法制教育。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各类经济组织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在管理中渗透环境保护的理念,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生产经营,配合环保部门依法管理。

  四、主要载体和方法

  (一)围绕全市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坚持环境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环境监督管理服务。围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防止形式主义。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

  (二)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加强依法治理。坚持学习法律知识、解决环境法律问题与维护环境权益相结合,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全面增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督能力,稳步推进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环境守法意识与环境法律素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条件。

  (三)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环境法制宣传活动。充分整合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全市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新颁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法律实施。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丰富法制宣传载体,提高法制宣传效果。环境普法教育采取自上而下的培训、多层面的宣传以及在各种活动中渗透相结合的方法。在局系统内外开设以法律为主题的各类讲座,同时在领导干部、社区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等环保培训班中穿插环保法律法规内容;通过在《杭州环保信息》、《杭州环境》、《杭州生态市建设》、杭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等开设专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印发环保科普读本、宣传折页、墙报等,经常性地对市民进行环境法制教育;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开展环境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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