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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八达岭旅游总公司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八达岭旅游总公司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443号)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你会《关于代为北京市八达岭旅游总公司申请保险兼业代理变更险种的请示》(京保协代审[2011]9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不予核准“北京市八达岭旅游总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变更事项(详见附件)。

  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审批结果原因
1103049675北京市八达岭旅游总公司险种变更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责任保险类未核准申请代理险种与主业不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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