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积极支持菏泽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的意见

  三、加强职能帮扶,促进菏泽市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支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引导各类资本在菏泽市投资设立发展高新技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和优势企业;规范新兴产业企业分类登记,根据企业申请,依法科学核定能体现其行业特点及发展前景的经营范围。

  (二)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制定和落实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和广告、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支持文化企业以债权、股权、工业产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允许企业在名称中使用“文化产业”、“文化发展”、“文化开发”、“文化交流”、“演出联盟”、“演出在线”、“旅游开发”、“体育产业”一类字词;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做好报社、期刊社、广播影视单位、文艺演出团体等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支持文化单位实行资源优化配置,大力支持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

  (三)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菏泽市旅游休闲、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金融保险、科技研发、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行业优先发展。支持企业投资现代服务业,发展连锁经营;经总部授权,允许配套基地、物流中心、采购中心、配送中心、连锁门店使用总部字号,冠用总部全称的可使用“连锁”字样。

  (四)支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支持菏泽市发展具有突出优势和生态适应性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并延伸产业链,建成集生态、观光、安全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鼓励发展牡丹系列产品精深加工,打造有影响力的牡丹产业基地。支持发展订单农业,规范订单合同,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实施典型引路和分类指导,积极扶持经纪协会,重点培训一批特色经纪人,为当地优势农产品开辟销售渠道。

  (五)支持做好商标战略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积极申请商标注册,推进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地理标志商标和著名、驰名商标。

  (六)大力支持发展会展经济。指导、支持菏泽市围绕本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举办各类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不断提升档次,打造品牌展会,促进商品流通和产业发展升级。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