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林海汽车维修站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45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市林海汽车维修站等两家代理机构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京阳光产险[2011]11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市林海汽车维修站”等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上述机构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794087733 | 北京京心达汽车维修中心 |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瑞海新城宏旭路239号 | 机动车辆保险 | 核准 |
2 | 102509676 | 北京市林海汽车维修站 | 北京市顺义区顺西路 | 机动车辆保险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