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刘家谕、王金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479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刘家谕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发[2011]266号)、《关于对王金辉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发[2011]26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刘家谕、王金辉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中的有关规定,核准刘家谕、王金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